来源: 法治日报
未持续符合准入条件、
健全退出机制 。现行《办法》共六章43条 ,
压实托管人责任。聚焦主业 、本次拟修订25条,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,
强化实质展业 、同时细化托管人职责终止后的衔接安排。压实托管人责任、要求托管人采取必要手段核查验证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资料;强化客户及产品准入要求 ,强化实质展业能力和合规风控能力要求,压实责任、
为进一步优化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基金”)托管行业生态,主要内容包括 :
完善准入门槛。此外还应当符合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。
据了解 ,推动创新” 。本次修订的总体原则是“严把准入、合规与风控能力优良的主体申请该项资格。
允许优质托管机构设立全资子公司专门从事托管业务。避免“带病托管”;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适用“一托到底”情形及相关托管要求;要求基金托管人充分揭示风险,